济宁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开展2015年地图市场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各分局):
为做好我市地图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5年地图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5〕18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15年地图市场专项检查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目标
继续加大对地图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督查力度,重点针对涉及地图的教辅、新闻媒体使用的地图、移动互联网地图等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完善省、市、县级上下联动的互联网地图工作机制,遏制网上地理信息失泄密现象,维护国家领土主权、海洋权益、保障地理信息安全。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全面检查地图市场中中小学教辅材料以及新闻媒体使用的地图,大力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依法送审、未登载的地图审核号、错绘国界线、漏绘我国重要岛屿以及错误标注国家发布的重要地理信息内容等;
(二)加大对互联网地图服务中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等问题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为依法送审、标注涉密或敏感地理信息以及损害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进一步细化互联网地图监管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建立定期统计和汇报制度。
三、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一)组织全面检查。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各分局)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对本地地图市场进行全面检查:
1.组织对本地文化市场(主要是新华书店等各类书店)中涉及地图的中小学教辅材料进行全面清查;
2.组织对本地影响力较大的报刊、杂志以及电视新闻栏中登载的地图进行检查;
3.组织对ICP在本地注册备案、涉及本地化服务的各类移动互联网地图APP进行全面检查。
(二)依法查处“问题地图”。对教辅材料、报刊杂志、电视新闻栏目、移动互联网APP中登载的地图未依法履行地图审和程序、地图内容存在严重错误、损害国家主权等问题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结合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进媒体”活动,通过组织培训、座谈会等多种形式、面向报刊杂志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工作者普及国家版图知识;选择部分情节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违法案件予以曝光,深刻剖析,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和地理信息安全意识。
四、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根据市局部署提出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定制工作方案,积极宣传发动社会力量发现和举报中小学教辅、报刊杂志、电视新闻栏目以及移动互联网地图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组织实施阶段。
1.组织全面检查。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各分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织对本地区移动互联网地图网站和新华书店、文化用品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对报刊杂志、新闻媒体中登载的地图,不定期进行抽查,并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发现和举报“问题地图”线索。对情节轻微的问题,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2.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各分局)要会同保密、国家安全有关部门,对涉及保密、安全等问题,要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与检查;对涉及跨区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各分局)要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市局将适时联合有关部门,结合保密检查等工作对部分县市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察。
(三)总结巩固阶段。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各分局)要积极开展地图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地图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梳理,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请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各分局)于11月10号前将工作总结、典型案例。市场检查的图片和影响等有关材料上报市局测绘管理科。
联系人:赵敏 电话:2343029
邮 箱:2343029@163.com
济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