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土地抵押登记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发布日期:2014-04-11 浏览次数:

市区土地抵押登记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土地是企业、个人的重要财产,也是企业、个人的重要融资担保物,2013年济宁市区以土地作为抵押担保物273宗,融资贷款85亿元,促进了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社会发展。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提高效能的要求,切实提高土地抵押登记服务水平,市局以网络系统为平台,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能,切实提高了土地抵押登记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近年来,市局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陆续开发了济宁城乡地籍管理系统、济宁市国土资源档案管理系统和济宁市土地开发利用监管系统等多个系统,各系统间实现了互联、互通,市局、分局、行政审批窗口开通了内网,实现各类信息网上查询。针对土地抵押登记的审查重点,对查封、抵押等信息及时录入城乡地籍管理系统,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时即可在系统中查询查封、抵押登记信息;通过城乡地籍管理系统登录土地开发利用监管系统、济宁市国土资源档案管理系统可进行土地合法合规性审查;通过系统应用,取消了纸质报件的运转,节省了报件运转、土地证书送达时间。
    二是减少审查审批环节。针对以往土地抵押登记分局地籍科审查,分局会审,分管局长、局长审核,环节多、审查人员多、程序繁琐等问题,根据土地抵押登记的审查要求和特点,将审查人员减少为3人,分别为:分局1人初审,市局2人审核,由行政审批窗口扫描、输入地籍管理系统,分局、市局审查后,通过城乡地籍管理系统转行政审批窗口,由行政审批窗口打印土地他项证书并颁发,切实实现管办分离,一般土地抵押登记不再会议审查、现场实地查看,大大节省了办件时间。
    三是加强建设用地日常监管。土地抵押登记取消了现场查看,而是将现场查看与日常建设用地供后监管相结合,印发了《关于明确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分工的通知》,各分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科室,做好建设用地供后日常监管,及时发现违反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约定使用土地行为,及时发现用地违法违规信息,由各分局将有关信息报市土地资产管理中心,市土地资产管理中心汇总并录入土地监管数据库,确保及时更新土地监管数据库。在土地抵押登记中通过查询土地监管数据库对抵押土地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确保抵押登记的土地合法合规。
    系统启用以前,土地抵押登记平均用时5个工作日,为法定用时的33%,系统启用后,办理抵押登记63宗,平均用时1.8个工作日,为法定用时的12%,其中当天办结24宗,占38%,两天内办结27件,占42%,两天以上办结12件,占20%。大大提高了土地抵押登记工作效率,受到企业、群众的一致好评。(地籍科 轩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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