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正式启动对轻稀土实施监管区域联合行动

发布日期:2011-10-11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我国稀土资源,进一步规范稀土开发秩序,9月24日,国土资源部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召开蒙鲁川三省区轻稀土矿产开发监管区域联合行动座谈会。我市与内蒙古包头市、四川凉山州政府共同签署了《蒙鲁川三省(区)三市(州)轻稀土矿产开发监管区域联合行动方案》。这标志着继2010年8月南方五省区实施中重稀土开发监管区域联动后,我国正式启动对轻稀土实施监管区域联合行动。
    此次签署的《联合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三市州从政府、部门、企业三个层面,开展区域联动与合作,促进稀土开发秩序规范、市场经营有序、产业协调发展。主要任务,一是持续打击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非法选矿、非法冶炼、非法销售稀土矿产品等。二是运用法律、经济、市场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统筹规划、统筹勘查、统筹开发、统筹选冶、统筹产品研发、统筹销售,对稀土矿区的勘查、开采、选矿、冶炼进行整合。三是由政府和企业联合建立覆盖所有稀土矿区的监管机构、监管队伍、监管设施等,实现全程监管保护,维护正常的稀土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四是探索建立矿产地储备、矿石型储备、原料型储备、产品型储备等稀土资源战略储备制度。五是探索建立稀土交易中心,三地实现地区稀土集中专营。
    稀土是现代工业的“维生素”和“21世纪新材料宝库”,是当今世界新材料工业、现代高技术产业和国防工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性资源。我国稀土资源丰富,中重稀土主要分布在南方五省(区),轻稀土主要分布在内蒙古包头、山东济宁和四川凉山等地。抓好包头、济宁和凉山的轻稀土开发、管理和保护,对于优化我国稀土产业结构、加强稀土资源管理、促进规范开发秩序、保障我国稀土产业健康繁荣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次联合行动的启动,是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工作机制的又一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稀土资源管理正在形成轻重结合、南北呼应、政府主导、区域联动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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