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顺利通过省政府2009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

发布日期:2010-04-08 浏览次数:

 

3月18日至20日,省统计局副巡视员左振华率省政府2009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组,对我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检查。陈颖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作工作汇报,市政府副市长周桂平、市政府副秘书长柳庆春、市局刘绪平局长、刘宪水副局长、郭建伟主任及市农业局、市统计局有关领导陪同检查。检查组在听取市政府和汶上县、嘉祥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汇报,查阅耕地保护有关台帐、卷宗、图件、档案,实地察看汶上县、嘉祥县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和土地开发整理现场的基础上,认为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措施有力,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制度规定落实严格,较好地完成了2009年省政府下达的各项耕地保护任务。
去年以来,我市各级层层签订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设置基本农田保护区标识牌,明确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人和监督员,形成了基本农田保护网络,做到了层层有人抓、块块有人管;健全耕地保护制度,出台了《济宁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加强耕地储备库管理若干意见》等文件,同时将耕地保护、基本农田、开发复垦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年度考核内容;土地开发整理选址、立项、验收把关严格,建立了土地整理开发复垦项目验收专家库,形成了东部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南部湖区滨湖涝洼地改造、中部矿区塌陷地复垦、西部平原村庄整理特色鲜明的土地开发复垦格局;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做到依法调整和补划,实行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台帐制度,补划后实时录入台帐,做到了“面积、位置、标志、档案、责任”五落实;健全耕地保护专项巡查制度,组织国土、农业、统计等部门定期巡查,在电台设立举报热线,受理破坏耕地投诉,形成土地动态监管机制,有效遏制了破坏耕地行为,确保了我市耕地保护任务目标的完成。
 

(耕保科 孔建)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