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办法》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26-07-27 浏览次数:

为加强地理空间数据管理,规范地理空间数据生产汇聚、共享开放和创新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省大数据局联合印发实施《山东省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过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国办发〔2021〕6号)中关于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地理空间数据管理,促进地理空间数据集约建设和共享开放,切实发挥地理空间数据的赋能作用,2022年12月6日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省大数据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2〕4号,以下简称《办法》),有效期截至2026年1月6日。

《办法》执行以来,地理空间数据汇聚工作顺利推进,完成首批地理空间数据汇聚治理工作,汇聚水利、卫健、教育等10个厅局94张数据表、105类数据,累计约1.6亿条,形成首批省级地理空间数据高质量数据集,对外共享发布自然资源、水利、教育、卫健、应急等123个专题图层服务。

2025年6月,国务院出台《政务数据共享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了政务数据共享的基本原则、流程机制等。按照新的规定与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与省大数据局对《办法》进行修订,经广泛征求意见,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制定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山东省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山东公共数据开放办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起草。参考了《山东省共享数据工作细则》《山东省省级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广东省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办法》《湖南省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办法》《浙江省地理空间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湖南省遥感影像统筹共享管理办法》《贵州省航空航天遥感影像统筹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九章三十九条,对山东省内开展地理空间数据的汇聚治理、开发利用和遥感影像统筹等活动进行规范化指引。包括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分工的规定,明确管理机制以及安全保障与监督管理措施。

(一)关于地理空间数据汇聚治理。规定了各相关部门在地理空间数据生产和共享应用中的职责分工作,省大数据局负责指导协调地理空间数据的汇聚治理和开发利用。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基础地理空间数据的汇聚治理和开发利用等工作,建设和管理山东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专题地理空间数据的采集、更新和管理。

(二)关于地理空间数据开发利用。规定了地理空间数据依托山东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提供数据共享、开放、授权运营三种开发利用方式。明确了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的模式和路径。同时对上下级数据回流作出了说明,上级单位收集或者存储下级单位地理空间数据的,应当根据下级单位履行职责的需要,按照属地原则,依托山东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及时、完整回流地理空间数据。

(三)关于遥感影像统筹管理。规定全省遥感影像数据实行目录内统筹管理,列入遥感影像统筹目录的数据,由省级统一组织、统一标准、市县分级管理,按照统一获取(采购)、统一处理、统一质检、成果共享的方式进行统筹管理。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遥感影像统筹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省级年度航天航空遥感影像统筹目录。

四、有关用语的含义

(一)基础地理空间数据。是指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基础底图服务和空间基准服务的数据,包括境界与政区、居民地及设施、交通、水系、植被与土质、地名等要素。

(二)专题地理空间数据。是指为满足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行业需求,形成和产生的与地理空间位置和范围密切相关的数据,通常以基础地理空间数据为基础产生,着重表示一种或者数种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要素。

(三)遥感影像数据。通过非接触性的探测技术,在天、空、地、海等不同平台上,搭载光学、微波等类型传感器,获取的包括可见光、多光谱、高光谱、雷达等数据以及利用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加工处理形成的其他遥感影像成果。

(四)地理空间数据资源目录。是指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进行排序和编码的一组信息,用于描述各个地理空间数据特征及组织方式,便于地理空间数据的组织、检索、定位、发现与获取。

(五)山东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是全省公共数据管理、共享开放和安全服务的统一基础支撑平台,具备数据汇聚、存储、治理、分析、监管等功能,为公共数据应用提供支撑。

(六)山东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是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建设的在线、网络化地理信息共享与服务门户,集成了国家、省、市(县)各级基础地理信息资源,以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的专题地理空间数据资源,是全省地理空间数据资源的汇聚共享和服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大数据集成、融合和利用的基础支撑。

(七)山东省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主要运行于电子政务外网,由统一底图、统一门户和应用场景构成,打造共享工具箱、应用池,提供“一张图”服务、应用、管理的一站式入口,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网络联通,支撑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数字化转型,提供权威、统一的空间底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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