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济不动产公〔2025〕J-854号)(邵泽华)

发布日期:2025-09-15 浏览次数:

济不动产公〔2025J-85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济宁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业务受理大厅:经开区服务大厅(济宁经济开发区呈祥大道)

联系电话:0537-6990721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邵泽华

房屋所有权

济宁市中区法院梦园小区15号楼1单元202室

济宁市房权证房改中字第0200号

刘霞

 

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9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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