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济不动产公〔2025〕J-813号(张昭青、邵爱省)

发布日期:2025-08-27 浏览次数:

(济不动产公〔2025〕J-81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济宁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观音阁服务大厅(任城区东南华城祥和路北)。

联系电话:0537-6556823.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继承人)

1

张昭青

邵爱省

房屋所有权

东五里营片区商品区(东南华城南区)E地块E9号楼01单元1层01-0101号

鲁(2020)济宁市不动产权第0028693号

邵爱省

 

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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