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兖州区颜店镇马家海村村民某女士因父母离世,在镇为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依法申请继承父母遗留的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工作人员在受理申请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进行了细致审核,到所属村委会及邻里进行实地调查,对其家庭情况作了进一步核实。在确认无异议后,当即为申请人办理了非公证继承登记手续,经15个工作日法定公示期无异议后,6月30日,某女士顺利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该笔业务为兖州区首例农村房地一体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标志着农村房地一体产权保障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支持。
兖州区自然资源局切实从维护农民权益出发,以颜店镇为工作试点,会同当地镇街及村委针对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房地一体继承问题,积极与群众沟通交流,加强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与普及,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高效、稳步开展,区自然资源局安排专人对镇街业务办理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夯实业务基础。
此次首例农村房地一体非公证继承登记的完成,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和积极影响。它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和操作范例,进一步推动了农村房地一体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创新,有力地保障了农民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为今后类似工作的开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兖州区已办理农村房地一体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7件。
下一步,区自然资源局将不断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加强与各镇街的协作配合,简化登记流程,提高办理效率,让农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共同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兖州局:张衡、潘军、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