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不动产公〔2025〕L-82号
济宁市高新区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函告中心,兴唐•国翠华府1-20号楼(坐落:嘉达路南、瑞园路东)已经具备购房人单方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条件,现中心收到申请人针对兴唐•国翠华府2、14、16号楼3户提出的不动产登记申请,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鲁自然资规〔2020〕3号、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7部门济自资规发〔2020〕49号规定,现对收到申请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告,该公告同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期限三个月,期满无异议的,中心将对申请人提出申请登记的房屋予以登记。如有异议,请至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区大厅咨询台提交书面异议。
地 址: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37-6539057
附:拟登记的不动产明细表(3户)
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9日
登记的不动产明细表
序号 | 申请人 |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坐落 | ||||
2号楼 | ||||||
1 | 徐朋 | 兴唐国翠华府2号楼01单元8层01-0802号 | ||||
14号楼 | ||||||
1 | 林芳 | 兴唐国翠华府14号楼01单元2层01-0202号 | ||||
16号楼 | ||||||
1 | 张婷婷 | 兴唐国翠华府16号楼01单元2层01-0201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