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信息公开
(一)单位名称:济宁市国土空间数据和遥感技术中心(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馆)
住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六楼D区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国土空间数据和遥感技术应用及标准规范研究;承担国土空间数据集成建库、应用服务和自然资源遥感调查监测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应用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的收集、归档、保管、研究、利用及数字化应用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查询服务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法定代表人:曹百强
(四)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五)开办资金:10万元
(六)举办单位: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林业局)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MB230020XH
二、济宁市国土空间数据和遥感技术中心(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馆)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实现公益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国土空间数据和遥感技术中心(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馆)。
第三条本单位类型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四条本单位住所是: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六楼D区。
第五条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林业局)。
第八条本单位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条承办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工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发展服务。
第十一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国土空间数据和遥感技术应用及标准规范研究。
(二)承担国土空间数据集成建库、应用服务和自然资源遥感调查监测技术支撑工作。
(三)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应用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四)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的收集、归档、保管、研究、利用及数字化应用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查询服务工作。
(五)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六)承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党的领导
第十二条济宁市国土空间数据和遥感技术中心党总支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领导下,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自觉接受部门管理,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本单位党务工作由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负责组织实施,履行党建相关职责,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举办单位
第十三条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指导本单位加强党的建设;
(四)监督本单位运行;
(五)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六)查阅本单位会议记录;
(七)审核本单位章程草案、章程修改草案;
(八)审定本单位重大事项;
(九)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等。
第五章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国土空间数据和遥感技术中心党总支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审定年度工作计划;
(四)审定本单位内部主要管理制度;
(五)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六)考评工作人员;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五条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召集和主持中心办公会会议;
(五)督促和检查中心办公会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六)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根据《济编办〔2021〕60号》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信息技术部、数据服务部、遥感技术部、开发应用部、网络管理部、档案管理部等7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
(二)信息技术部。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技术标准拟订、信息技术课题研究等工作;承担全市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和国土空间二三维“一张图”建设更新等“智慧城市”建设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三)数据服务部。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收集、统计、分析等工作;承担国土空间数据集成建库、共享服务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中心城区城市建设信息普查数据、地下管线系统数据维护工作。
(四)遥感技术部。承担遥感影像数据分析处理、应用服务工作;开展遥感技术研究、推广和培训工作。
(五)开发应用部。参与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系统开发建设工作方案;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系统开发、运行、维护等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技术培训和推广应用工作。
(六)网络管理部。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网络、设备等维护工作;承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技术维护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七)档案管理部。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的收集、归档、保管、研究、利用及数字化应用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信息查询服务工作。
第六章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七条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八条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九条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信息公开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工作报告;
(四)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
第八章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七条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章程修改
第三十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单位职能、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经2021年5月20日济宁市国土空间数据和遥感技术中心党总支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三条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国土空间数据和遥感技术中心。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三、业务开展情况
2024年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数据遥感中心紧紧围绕全局工作重点,守正创新并重、服务监管并举,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深化党建引领,促进工作走深抓实
1.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政治定力。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重要论述等作为中心工作例会重点学习内容。落实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保密自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运用学习强国、灯塔在线等方式进行自学和集中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全年召开总支会议13次,党员大会12次,支委会1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
2.丰富活动形式,增强党员凝聚力。组织全体党员赴泗水开展党建+工会《党建统领聚合力 团结奋进新征程》等主题党日活动2次;六一前夕走访慰问社区困难儿童,赠送书包、图书、学习用品等文具;参加市局“七十五载征程路 唱响自然正青春”歌咏比赛活动,荣获一等奖。
3.强化廉洁自律,严守政治规矩。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时开展廉政谈话,廉政风险点排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23次,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强化党员宗旨意识、规矩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干部职工监督和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由支部委员会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二)认真履职尽责,狠抓重点任务落实
1.坚持量质并举,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设置调整山东通账户369个。编制《市局视频会议服务操作手册》,全年保障112次视频会议。更新空天地一体化系统全局使用台账,及时处理鲁地云APP市县应用问题,编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综合统计年报(2023年度)》。协助完成规划许可事项报部核验汇交980条、建设用地报批项目389个。做好数据生产服务,卫星市级节点接收遥感影像1289景,配合开展重点区域影像图斑提取工作,处置提供影像20批;利用遥感影像为全市500余个临时用地项目出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新增政策文件模块,年度更新46个数据图层,为全局提供64项、市直相关部门提供36项成果服务。梳理提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四星级指标考核材料,整理上报“城市大脑”考核涉及市局的88项指标证明材料。
2.坚持守正创新,做好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制定市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数据管理工作制度》《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信息化建设服务安全协议》等文件;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完成了网络及数据安全等10个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查。统筹信息化项目申报,完成全局2025年20个信息化项目需求申报,其中12个项目通过市大数据局组织的技术评审。有序推进用途管制审批监管系统建设,完成选址预审等4个模块开发部署。深化“一张图系统”建设应用,拓展开发村庄规划管理模块,优化完善村庄规划审查功能。梳理制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流程,完成绩效评价及二期项目财政评审。完成村庄规划、生态修复规划等上图入库及蓄滞洪区、总体规划成果数据更新,开展全市59个村庄规划成果、262次数据质检。
3.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网络安全防范。做好网络安全防范,开展业务系统风险评估,发现漏洞136 个并全部整改;加强机房日常巡检排查,深度检测重要设备;积极申请资金,完成机房精密空调和UPS电源等设备的更新。加强信息安全知识培训,依托“自然资源大讲堂”,邀请省专家为全市系统作专题授课;以全市自然资源攻防演练活动为契机,在发起10万余次攻击发现漏洞138个并全部整改的同时,以案为例、以会代训的方式实施针对性探讨、个性化落实,提升网络安全专业技术能力。参加自然资源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活动,省厅通报表扬济宁局采取了及时有效的处置措施,体现出较强的应急处置能力。
4.坚持系统观念,做好档案入档。作为试点单位,率先制定《市局机关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统筹推进档案入档工作,开展档案专题培训4次,共完成专业档案819卷、会计档案62本、文书档案1.53万件等资料归档;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公检法部门、用地单位和个人提供档案查询3440件;积极协调省市档案馆,将局档案异地存储到省电子文件(档案)容灾备份中心,节省约15万元财政资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和“6.9”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以拍摄档案违法案例视频、开展专题讲座、走进社区等方式向社会各界讲解档案知识,该做法被《中国自然资源报》刊登推广、市档案局通报表扬。
5.坚持对标先进,放大亮点工作成效。规范中心内部采购,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会同财务科协调争取资金,追加中心机房和业务网年度服务项目30万元。积极参与“省自然资源遥感智能解译样本及光谱数据库建设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部省合作项目,选定33项样本指标(其中大蒜、水稻为特色样本)开展样本库建设,初步完成5万个样本采样及建库。联合市勘测院自主创新研发济宁市卫星影像超分辨率系统,将市级节点接收的2米分辨率影像超分4倍至0.5米分辨率,有效提高了影像处置工作效率。
6.深化创新创优,不断丰富科研成果。重视创新宣传,连续12期在省厅数字赋能月报刊发济宁做法。积极参与省市科创应用场景大赛,提报“济宁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审批监管系统”“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查档及出证”入选省大数据局区块链应用场景建设名单。参加“数据要素×”大赛山东分赛济宁选拔赛,申报“地质大数据赋能煤炭资源型城市安全、集约、高质量发展”项目获赛道一等奖;申报《济宁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项目,获省自然资源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中心《自然资源数据赋能济宁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档案数字化转型实例研究—以济宁市自然资源数字档案馆建设为例》分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三等奖。
7.坚持精准精细,狠抓内部日常管理。制定《中心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累计开展6次培训;完成机构改革涉及的资产整合等工作,新增资产共350余万元;实现高效办公,用印申请、公文签批等5项对内事项实现山东通线上办理。参加第二届省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职业技能大赛,2名同志获得三等奖;参加首届市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职业技能大赛,4名同志获得优胜奖;参加市网络安全大赛,我局荣获团体优胜奖,6名选手均获个人优胜奖;参加市网络安全宣传创意大赛,作品《品读三十六计加强网络安全》荣获政策法规类一等奖,我局荣获优秀组织奖;参加市档案职业能力竞赛,2名队员分获一等奖、三等奖。
四、编制实名制情况
1.机构名称:济宁市国土空间数据和遥感技术中心(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馆)
2.内设机构: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信息技术部、数据服务部、遥感技术部、开发应用部、网络管理部、档案管理部等7个内设机构。
3.单位编制:68人,实有在编人员:63人。
4.实有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曹百强、张海真、徐昕、钟翠杰、陈洪涛、杨振、王闯、韦文文、徐丹丹、王鲁君、王燕红、王忠燕、薛梅、贺楠、王磊、孔秀格、孙聪、林丽、于阵坦、胡磊、汤科、姬祥、朱伟、曹朋、杨林林、王兴娟、魏秀梅、韩肖肖、陈三梅、陈东升、张国栋、王超、张擎梁、楚孔斌、张名福、郑本东、王飞、马军、何志强、孙兴华、李韬、万建设、马世超、谢云峰、马元德、郭贞强、齐文、张亦文、杜静、方金慧、陈之建、陈登吉、贾海波、梁开波、时柯、程琳、刘舒舒、刘汉秦、张洪阳、邓同占、燕利刚、朱思昊、钟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