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区林木种苗质量安全,进一步提升生态建设保障能力。今年以来,任城区自然资源局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全区林木种苗质量监管工作。
一是严格质量管理制度。督导各镇街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依法申领许可证,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深入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查看主要造林树种持证生产经营情况,严把《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办理关口,强化事中事后规范监管,引导企业依法从业,合法生产经营。截至目前,全区现有持证育苗企业共12家。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定期对全区种苗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苗圃地苗木地径、苗高等生长因子进行实地测量,同时对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档案、标签使用、植物检疫等自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建好生产、销售台账,进一步强化种苗出圃、调运、使用过程中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证、产品标签随货同行制度,确保种苗流通源头清、可溯源。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利用“科技下乡”、林业实用技术培训、种苗质量抽检等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树立“林业发展,种苗先行”的理念,提高林木种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区关注和监督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任城区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深化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积极推动种苗执法检查、质量抽查,为实现全区林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种苗基础。(任城局:张琳 郭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