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园区用地指标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6-29 浏览次数:

张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园区用地指标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方面

近年来,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管理模式,盘活土地存量,严控土地增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推进“标准地”改革提质增效。紧扣“事先评估、事前定标、事中承诺、事后监管”等关键环节,市局出台《关于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的实施意见》《济宁市“标准地”改革规划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标准地”出让程序的通知》等文件,推动土地资源要素向高端产业、优质企业集聚。二是多措并举盘活存量土地。“增存挂钩”机制实施以来,我市下足力气开展存量土地处置盘活工作,指导县(市、区)分类施策、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出台系列政策,并督促指导县(市、区)用足用好政策、抓好贯彻落实,依法依规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方面

自2020年起,自然资源部实行配置计划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根据各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核算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按照部、省“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对纳入省级重大基础设施、省重大实施类、省重点工业等省级重点项目清单的项目,由国家、省保障指标,其余项目用地均由各地自行保障。为解决项目发展对新增建设用地的需求,确保有关县(市、区)有足够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建设,针对园区项目用地指标需求,提出以下解决路径:

一是科学制定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施方案,有序预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及城镇开发边界规模,统筹一定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至各县(市、区),增加县级可用指标总量,提高县(市、区)对新增指标使用的自主权和灵活性。嘉祥县可根据项目情况,对园区重点项目、优质项目用地需求予以优先保障。二是嘉祥县应积极争取将各类重点项目纳入省重大实施类、省重点工业、省重点外资、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省级重点项目清单,争取使用省级统筹指标、市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予以优先保障。三是嘉祥县要树立存量优先的用地意识,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在切实践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同时,通过“增存挂钩”增加可自主支配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数量,用于重点项目落地建设。同时,市级明确激励奖励措施,专门设置存量盘活奖励指标,鼓励引导各县(市、区)加大存量挖潜,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下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积极做好建设用地报批、节约集约用地等服务指导,为园区重点项目、优质项目落地建设提供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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