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兆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擦亮济宁“国际湿地”名片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探索实施全面管护、全域修复、全链增效湿地保护发展模式,走出了一条绿色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共进的双赢之路。全市已建成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1处、6处国家湿地公园、18处省级湿地公园、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74处,微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入选“中国十大魅力湿地”,我市成功入选“国际湿地城市”,全市湿地总面积达到255万亩,居全省第4位。
一、关于构建湿地保护合力的建议
一是成立综合协调机构,形成部门联动合力。市级层面设立了济宁市南四湖流域管理办公室并建立南四湖流域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促进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协调督促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履行南四湖水污染治理工作职责,形成南四湖生态保护工作合力。二是整合执法职能,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加强对湖区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相关职能部门整改,对涉及多部门单位的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进一步提升南四湖湖区行政执法监管效能,加大湖区综合执法保护力度。2023年5月,微山县南四湖湖区获省政府批复集中行使渔业、水资源、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5个执法领域101项行政处罚权和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变“九龙治水”为“一龙管水”,解决了政出多门、职能交叉、职责分割的管理弊端。制定《湖区执法配合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建立移送案件清单制度,定期召开行刑衔接座谈会,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三是编制专项规划,统筹保护发展合力。组织编制《济宁市湿地保护规划》,在分析济宁湿地资源和湿地保护现状基础上,提出湿地保护规划目标,明确总体布局、内容和重点工作,是全市合力开展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推进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目前该规划已形成征求意见稿,预计近期印发。下步,我们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济宁市巩固提升国际湿地城市建设工作机制,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建立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推动出台济宁市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规范,搭建跨部门综合监管平台。
二、关于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建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微山县政府成功争取《济宁市黄河下游湿地(山东段)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为2023年全省唯一中央预算内支持湿地保护修复项目,项目总投资1.9亿元。近两年,争取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共7项,总投资达2.2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25亿元,争取项目数量、资金总量为历年最多。下步,将持续实施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行动,紧密衔接黄河及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对正在实施的湿地修复项目实行全链条责任制度,倒排工期、并联并行、节点推进、质量核查,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预期绩效指标。
三、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宣教工作的建议
一是不断深化国际湿地交流合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与湿地公约组织东亚中心、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国家林草局湿地管理司)对接、汇报、交流,及时宣传推送我市湿地保护工作成效,更新国际湿地城市网站相关信息。目前,已向第三届国际湿地城市市长圆桌会议报送参会意向书,将积极申办第五届国际湿地城市市长圆桌会议,系统展示济宁国际湿地城市建设成效,打造湿地保护利用国际样板。二是积极开展湿地科普宣教活动。秉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建共享”的理念,广泛开展宣传,今年以来依托“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彩页和倡议书等方式,全面展示济宁市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成效,提升广大市民群众认识湿地、关爱湿地、保护湿地的自觉意识。下步,将进一步完善湿地科普宣教软硬件设施,建设生态科普教育基地、湿地学校、湿地科普长廊、湿地宣传教育基地,推动湿地保护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持续开展“世界湿地日”等宣传活动,强化市民湿地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爱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四、关于积极拓展人才引进渠道的建议
通过转任、调任、公务员招录、选调生考录、“优才计划”人才引进等方式不断吸纳专业人才从事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十四届102次常委会会议要求,明确湿地保护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下步,支持通过优才计划加大湿地专业人才引进力度,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或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深化济宁市与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战略合作,集合双方各自科技、人才资源优势,推动生态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同时,以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为抓手,加强与湿地公约组织、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机构、中国生态学学会湿地生态专业委员会等开展广泛交流与合作,培养湿地保护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下一步,我市将以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管理、创新举措、自我加压,以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感谢您对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期待您与我们进一步加强联系指导,促进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