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9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6-29 浏览次数:

束建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更好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进行技术指导。2020年,我局牵头梳理了各县(市、区)5年内已建成或在建的村庄、社区的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包括户型、平面设计、配套设施等,全面逐项进行分析,摸清现状,找准问题,提出切实可行意见建议,形成了《济宁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以建设“功能齐全、特色明显、环境良好、生态宜居”的高品质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以提升居住环境、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为目的,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以建筑节能和新能源、新技术利用为亮点,强化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技术引导,通过对规划布局、建筑设计、建筑节能、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及景观绿化等组成要素的技术要求,优化了我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标准、建设形式等内容。

《导则》编制完成后,同步开展专题培训,明确《导则》适用要求,确保《导则》内容落到实处,推动我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特色化。

下步,按照我局职责,根据《导则》指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积极做好我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要素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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