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普法》: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4-06-12 浏览次数:

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紧紧围绕“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多维度组织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

加强队伍建设,“典”燃学法热情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用,5月24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召开2024年第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一步提升法治化建设水平,依法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夯实全体职工法治基础。从解读民法典角度出发,组织年轻干部参与拍摄“法润自然·儒风水韵”系列普法宣传视频,并在“济宁自然资源和规划”公众号进行展播,取得了较好的普法效果。三是积极开展专题培训活动。组织局机关、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局直属事业单位五百余人观看自然资源部“法治自然”直播课程,推动民法典学习走深走实。

落实普法责任,“典”进千家万户一是深入推进民法典“进乡村、进社区”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抓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积极组织行业特色普法活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志愿者在大厅及周边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展播海报、发放民法典宣传单等形式,提高民法典宣传月的知晓度,增强群众遇事找法、依法维权的意识。二是坚持以案释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门户网站、局公众号精心策划“以案释法”“法润自然·儒风水韵”等栏目,以案为鉴、深化认识,持续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加强民法典知识解读。充分发挥各地民法典宣讲团、志愿者的作用,重点宣传民法典物权编、合同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方面的重要内容,使群众了解熟悉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夯实阵地建设,“典”亮普法品牌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不断推进民法典宣传阵地建设,拓展法治工作室、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广场、自然资源普法街区、线上普法阵地等多种形式。目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直属单位已设立法治工作室;全市各县(市、区)均已完成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邹城市、鱼台县等镇街打造多个以景区、广场、街道、社区为主要场所的自然资源普法街区,加快推进形成了具有自身区域特色的功能性法治文化阵地集群,为城市建设发展增添法治底色。

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曲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制作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新规宣传海报、民法典微案例普法传单,在市民法典主题公园、市法治文化广场、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开展了一系列民法典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曲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梳理出民法典关于不动产登记领域的新规定,拟订登记操作层面的改革措施,邀请知名法律专家进行论证,通过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助力不动产登记质量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棠邑公园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等方式,重点解读居住权、土地经营权、合同担保、见义勇为等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切实增强法治意识。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精心制作宣传展板、宣传册,重点对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土地征收等群众关心的民法典知识进行阐释,积极参加邹城市司法局组织的大型户外宣传活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民法典主题公园 CITY WALK 自由行活动),培养了民众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让法治思维和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以民法典中物权编、侵权责任编为主要宣传角度,结合土地利用政策为企业员工解读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相关规定。同时,普法志愿者还详细了解企业运营情况和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难题,结合民法典中合同、侵权责任等方面向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深入解析,提醒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点以及安全生产方面的细则常识。

下一步,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将以此次“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继续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讲好民法典故事,传播民法典知识,将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走深走实,切实做到时时可学法,处处可用法,为人民群众“典”亮美好生活,努力为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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