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9号建议《关于开展济宁市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6-16 浏览次数:

谭现锋代表:

提出的关于开展济宁市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坚决扛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有序开展全市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现状调查评估,稳步推进矿山修复治理

一、落实上级要求,配合开展黄河流域矿山图斑现状调查

20223月,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的通知》,要求各有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沿黄县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问题调查评价。20225月,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全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实施方案,统筹全省沿黄9地市51个县区(含济宁市梁山县、曲阜市、泗水县、汶上县、任城区、鱼台县、微山县等7个县区)历史遗留矿山调查评价工作。20225月至次年3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省级评估单位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济南分院完成了济宁市沿黄7县(市、区)历史遗留矿山野外调查、调查资料汇总、成果数据库建设、成果图件编制和调查成果报告编写等工作。20239月,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形成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并上报国家部委。

二、主动谋划作为,积极申报矿山图斑污染调查评价项目

按照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通知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前谋划布局,编制了《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工作预算书》,将调查评价工作纳入部门预算,计划待省自然资源厅下达工作任务后,立即开展后续调查评估工作。20233月,上述项目纳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列支了专项经费支持上述项目实施。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调查评价实施方案计划安排,省级层面统筹全省调查评估工作,市级层面不再单独进行调查评估。鉴于上述情况,结合全国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成果和济宁工作实际,市域层面未重复开展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工作。

三、注重底数摸排,稳步推进全市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

2017年以来,依托《济宁市非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编制契机,全市开展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工作,初步形成2017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基础数据库,20182021年依托自然资源部绿色发展指标遥感监测年度核查持续开展图斑底数补充更新工作,结合2021年自然资源部全国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成果,全市明确历史遗留矿山破损底数,查清历史遗留矿山问题现状,形成了全市历史遗留矿山基础数据库。2022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实施了《济宁市十四五期间露天非煤关停矿山修复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构建了一核、一带、两片区矿山修复治理总体格局,计划4年推进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作,力争到2025年全市矿山修复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建立矿山修复治理2022年至2025年工作调度台账,落实“2023年度治理任务周调度周通报、2024年至2025年治理任务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红黄蓝三色管理;截至2022年底,全市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5.88万亩、治理率64.8%

下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聚焦中央示范工程引领带动,依托省级重大工程双擎助力,锚定绿色矿山修复治理标杆示范,集中突破嘉祥-经开南部山区、微山两城高速沿线等重点区域矿山修复任务,改善矿山周边生态环境,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全力打造全国矿山生态修复典型示范,助推美丽中国建设。

您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关注民生,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给予了关心支持,我们深表敬意和感谢,并希望您进一步关注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6日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