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2号建议《关于加快制定出台美丽乡村农村自建房屋管理方案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5-04 浏览次数:

张保庆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出台美丽乡村农村自建房屋管理方案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村庄规划工作答复如下:

自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以来,济宁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始终坚持按需推进、稳步编制。因村庄规划的编制主体在乡镇,我局每年结合各县市区的村庄建设实际需求,同时与市乡村振兴指挥部、市委农办深入对接,组织各县市区、乡镇从省市乡村振兴示范村中梳理有编制需求的村庄,作为市级层面村庄规划编制的规定动作,同时根据村庄发展等因素由县市区弹性确定村庄规划编制的自选动作,确保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规划应编尽编。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了542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

在村庄规划编制中,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做好村庄风貌的引导。结合村庄自然环境、风貌特色、居民生活习惯、传统文化习俗等因素,根据新建、改建、整治等类型,制定农房、院落和公共建筑的面积、高度、层数等管控要求,对农房户型、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墙体、屋顶形式等做出设计引导,提出农房设计参考方案等供村民选择使用。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持续做好村庄规划的管理工作,坚持开门编规划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指导各县市区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感谢您对村庄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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