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7号建议《关于微山湖生态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5-04 浏览次数:

殷昭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微山湖生态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动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微山县申报2023年度林业转移支付资金,实施济宁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微山县)保护修复项目。该项目位于微山县微山岛镇南侧通过地形整理、森林湿地植被修复、科普宣教工程建设,对集中连片、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有效改善项目区水质及鸟类、鱼类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普及湿地文化,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及评审,正在开展招标工作。

近年来,特别是201810月启动国际湿地城市创建以来,全市上下着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修复水平,以环南四湖大生态带、重要河流水库和市级以上湿地公园为主体,深入开展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工作。先后实施南四湖湿地和23个湿地公园保护修复项目,创湿以来全市共完成湿地修复20.37万亩,湿地生态服务功能逐年提升。

下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以荣获国际湿地城市为新的起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加强自然湿地保护修复,深入开展湿地生态修复行动,推动提升南四湖区域湿地生态质量和生态功能。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期待您与我们进一步加强联系指导,促进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水平。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5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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