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5号建议《关于支持微山麻鸭提纯复壮,助推生态化标准化养殖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5-04 浏览次数:

刘淑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微山麻鸭提纯复壮,助推生态化标准化养殖的建议已收悉,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及建议,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根据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我局承担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微山麻鸭属人工养殖畜禽品种,其品种提纯、养殖规划等工作不属于我局职责。针对野生麻鸭等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并采取积极措施一是积极开展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目前全市共有2处国家级、4处省级疫源疫病监测站,2022年成功争取建设3处省级疫源疫病监测站,极大加强了全市疫源疫病监测能力,全年未出现野生动物疫情传播。二是扎实开展陆生野生动物救助工作,目前全市共有4处陆生野生动物救助站,2022年在微山县、高新区新建2处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助机构,救助能力得到极大提升,全年共救助红隼、鹰隼、鹭类等630余只,较2021年救助数量有明显提升,有效保护了全市野生动物资源及生态环境安全。三是加强对全市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的监管,多次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检查有无许可手续、繁育种类是否与许可一致、野生动物数量增减情况、经营利用情况、养殖设施条件、技术水平、疫源疫病防控情况等,同时持续做好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市级复核工作。四是扎实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旨在摸清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家底,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关于提出的建议尽快完成麻鸭养殖市、县专项规划,划定养殖区域,以便落实养殖用地意见建议,我局将积极微山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反馈,认真落实研究编制可行的专项规划用于保障设施养殖用地。同时,督促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县级主管部门编制的养殖专项规划落实到微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预留一定的养殖空间。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期待您与我们进一步加强联系指导,促进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水平。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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