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8号建议《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5-04 浏览次数:

李金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济宁市精致城镇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市住建局、市教育局等7部门印发了《济宁市乡村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就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提出了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和规划在推进小城镇建设中的支撑保障和服务引领作用。

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全市城镇布局形态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有序推进市、县、镇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充分衔接各类专项规划,尽可能做到纵向上下联动,横向部门衔接。对于在编的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行有效衔接,保证规划建设项目能落地、可实施。对于镇级的规划,实事求是地研究好土地紧约束背景下的城镇发展空间问题。另外,通过科学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促进城市工业区、商务区、文教区、生活区、行政区、交通枢纽区科学衔接与混合嵌套,实现城市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同时根据各县市区实际需求,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区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积极组织推动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应编尽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加强用地支持,盘活土地资源。市级层面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原则支持精致城镇建设。鼓励开展“旧城镇、旧厂房”改造和荒地、废弃地开发利用,支持开展土地整理,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守住土地所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底线基础上,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有效利用乡村零星分散存量建设用地,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再次感谢您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和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加快推进我市小城镇建设。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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