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8号建议《关于给予微山岛用地政策倾斜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4-25 浏览次数:

殷昭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微山岛用地政策倾斜的建议收悉就用地有关政策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方面

目前,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推进中,我局将积极指导微山县结合实际,充分考虑旅游项目发展,科学合理做好空间发展策略、用地布局等相关工作。

二、在保障用地指标需求方面

2020年起,自然资源部实行配置计划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根据各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核算配置新增计划指标。按照部、省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除省重大项目实施类、省重点基础设施单独选址项目由国家、省保障计划指标外,其余项目用地由各地自行保障。为解决微山岛旅游项目发展对新增建设用地的需求,确保微山岛有足够的土地要素保障旅游开发建设,针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提出以下解决路径:一是树立存量优先的用地意识,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既可以通过增存挂钩加大新增计划指标配置数量,也可安排部分重点项目落地建设;二是对于符合单独选址条件的项目,建议纳入国家、省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清单,积极完善项目预审选址、立项、初设、压矿、地灾等前期手续,争取使用国家新增计划指标,保障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三是微山县应积极争取将项目纳入省重大、省新旧动能优选、省双招双引等省级重点项目名单,争取使用省级统筹指标、市级新增指标予以保障;四是微山县应合理有序推进增减挂钩(工矿)项目,充分挖潜增减挂钩(工矿)指标,积极协调购买异地增减挂钩(工矿)指标,多渠道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积极配合协调办理相关申报审批手续。

三、在盘活土地资源方面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加快乡村规划编制实施,引导集体建设用地集约复合利用,支持自有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试点地区探索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招引企业,充分利用塌陷综合整治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优惠政策,支持旅游设施建设。

下步,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积极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用地报批、节约集约用地等服务指导,微山岛发展提供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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