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9 浏览次数: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测绘行业安全

生产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

根据省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春节期间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要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创新措施,积极靠前指导属地测绘单位,全面压实安全生产内部管理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业务科室要具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结合辖区实际,科学合理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主动帮助测绘单位解决安全生产问题。要按照安全风险分类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严防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对交通运输、办公环境和财产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要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巡查,做到安全生产检查不走过场,防止出现宽松软的问题。同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督导测绘单位做好有奖举报公告牌的安装落地上墙,持续做好安全生产举报的受理、核实、奖励等有关工作。

三、注重外业施测安全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根据测绘行业特点,注重外业施测安全生产监督。盯紧高危现场作业,尤其是对航空作业、野外登高架设、水上(下)测量、地下管线测量、无人机操作等危险程度较高的现场作业,要进行重点监督。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将春节期间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加盖公章)于220日前报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韩肖肖,联系电话:2343031

 箱:jnchdx@163.com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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