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清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2-09-21 浏览次数: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精神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7〕300号)要求,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济宁清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张海燕  0537-2670679(电话/传真)。




附件:

附件1-《济宁清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正文.pdf

附件2-《济宁清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专家意见及名单.pdf

附件3-公示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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