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部署要求和《山东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0年)》安排,2023-2025年济宁市要治理30%的未稳沉采煤塌陷地,提高采煤沉陷区土地在塌陷期间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但对未稳沉采煤塌陷地实施规模性治理,无成功经验可借鉴学习,虽有探索试点,但因种种因素制约均未取得预期成效。一是无法合理设计。受预测技术精度限制,治理区稳沉地形地貌难以获得精确结果,设计指标无法与之匹配,按设计标准完成治理后,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土地平整度、田块倾斜度、配套设施完好度无法达标的问题。二是治理项目验收难。主要是无法预测施工期间项目区持续塌陷数据,特别是遇到特殊因素拖延工期时问题更加突出。最终导致项目完工后,特别是在没有达到设计标高时,无法核准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量,最终导致无法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和验收。三是项目移交难。因未稳沉采煤塌陷地持续塌陷影响明显,治理区域基础设施配套标准较低,多为临时或简易设施,硬化道路、机井、桥涵、管线和电力设施无法正常建设,项目整体质量低下,即便通过验收,项目区群众也不愿意接收此类治理土地。
面对以上问题,太白湖新区敢于担当、知难而上、全力攻坚,利用新技术、新机制,集中连片实施了2658.84亩的南阳湖农场三四分场治理项目,及时充分对未稳沉采煤塌陷地进行开发利用,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并为全市明年工作提供了良好借鉴和示范。一是实行4次地形测绘制度。项目设计时,第1次测绘地形;进场动工时,指导施工单位第2次测绘地形;规划验收时点,委托第三方进行第3次地形测绘;验收时,委托第三方进行第4次地形测绘。通过前2次测绘,把握设计到施工之间的地形变化;通过后两次测绘把握准备验收材料期间的地形变化。二是采用全程地表变形监测制度。进场建设前,根据预测塌陷深度制作地表移动变形监测桩(含太阳能RTK监测装备,可24小时连续回传监测数据),监测桩长度大于预测深度和充填土方高程,保证完工后监测桩仍暴露在地表以上,精准确定施工期间项目区地表塌陷变形情况。通过以上两项措施,可科学合理地核实工程量、进行工程决算和财务审计,为项目验收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科学变更规划设计。根据前两次地形测绘和施工期间连续移动变形监测及时进行工程设计变更,确保建设更加符合变化实际、符合稳沉后土地利用的需要,也保证了验收时,设计报告、复核报告、现场工程三者一致。四是建立项目移交新机制。与相关土地权利人协商,确定两种方式:第一,对确实无法建设的配套设施仍按照标准进行设计,确定预算,在可研和设计中明确不属于验收内容,属于以补代治内容,即将该项资金补偿给土地相关权益人,委托其待土地稳沉后组织建设永久配套设施,确保治理后的项目可及时验收和移交利用;第二,在可研立项阶段将项目分为两个步骤实施,未稳沉阶段实施土方工程和临时配套设施,并进行阶段性验收;稳沉后,启动永久配套设施建设,并对土方工程暴露的问题进行整改,然后终验,保证项目质量,严防群众因质量问题拒不接受治理后的土地。(市生态修复中心:高峰,太白湖新区分局: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