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济宁市不动产登记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2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嘉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现将《济宁市不动产登记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2414             

 

济宁市不动产登记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不动产登记质量基础,提升不动产共享服务能力,按照省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不动产登记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2〕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不动产登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要求,不断推进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完善,解决不动产登记存在的现势数据不准、历史数据不全、查询服务不快的问题,全面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和共享应用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规范日常登簿行为。各县(市、区)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样式(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5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5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修改<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相关标准内容的函》(自然资登记函〔2021〕41号)等要求,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清晰、完整的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审批、交易、测量和权属调查产生的数据项采用系统接口方式导入登记簿,并做好计量单位转换,避免手工录入产生错误。各县(市、区)安排技术单位设置填写字段约束逻辑,对空项或不规范的登簿行为采取校验提示或限定不能完成登簿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确保登簿数据完整、准确、规范。对于已入库的登记簿中部分数据存在空项或填写不规范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采取补测、补录等方式进行信息补充完善工作,确保登记簿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切实提高增量登记数据的接入质量。按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2021修订版)》《不动产登记登簿日志接口技术规范(2022修订版)》,升级完善登记系统报文生成程序和登簿日志接口程序。及时发现并解决增量登记数据接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对失败报文实施销账管理。各县(市、区)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接入程序和登簿日志接口升级。

(三)完成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各县(市、区)要按照现行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技术规范,加快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的土地、房屋、林权信息整合,将包含历史数据和现势数据的城镇、农村不动产登记信息,全部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10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完成现势和已入库历史数据汇交。不动产登记历史档案仍以纸质档案存放的,按照相应规范格式同步完成登记档案电子化处理。

(四)做好登记数据比对和整改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对接收到的登簿日志与接收入库的数据比对生成的差异详单,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存在差异的,通过离线汇交或在线上传的方式,限期补交数据。

(五)做好信息精准查询工作。切实提高重视程度,安排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任精准查询人员,设置AB岗,查询人员变动的及时通过查询系统向部报备。查询人员要及时查阅系统短信提醒,当天领取查询任务,必须3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反馈查询结果(最晚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和留存有关查询信息。

(六)切实保障登记信息安全。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工作人员管理,结合本辖区实际,强化数据调用、查阅等操作日志监管,做到全过程留痕、违规操作预警。要根据有关部门需求,以接口调用为主方式,为税收征缴、住房公积金提取、中小微企业融资等业务提供信息共享服务。各县(市、区)要定期开展软硬件和网络环境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三、实施步骤

(一)开展不动产登记质量提升业务培训(2022年4月)

按照部、省厅工作要求,市局将于4月底前开展不动产登记质量提升业务培训,针对不动产登记日常登簿、增量数据上传、存量数据整合汇交、精准查询等工作进行专题讲解,确保覆盖辖区所有工作人员。

(二)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和查询业务培训(2022年5月)

提高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以《民法典》、《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和查询业务培训,让每个工作人员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法治意识。

(三)完成登记系统程序升级(2022年5月)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正确设置登记数据与上传数据映射关系,升级接入程序,实现登簿时自动提取完整数据生成报文、自动上传等功能。

(四)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信息风险点(2022年6月)

各县(市、区)要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技术支撑,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工作原则,6月底前完成对登记信息安全,特别是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泄露登记信息的风险进行全面排查。

(五)完成存量数据整合汇交(2022年5月-10月)

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和规范录入登记信息有关要求,核实完善已有登记数据,将现势数据和已入库历史数据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统一管理,完成存量数据整合汇交。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提升不动产增量数据质量是自然资源部、省厅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已纳入省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省厅每月进行通报,各县市区要严格规范日常登簿行为,切实提高增量数据接入质量,今年5月底前,完成接入程序和登簿日志接口升级。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建立不动产登记质量日常检查和定期考评制度推进登记质量检查工作长效化、制度化。建立不动产登记质量监督体系,严格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强化不动产登记增量数据接入的稳定性、一致性、及时性、完整性。

加强督导调度。市局建立了不动产登记质量通报制度,针对存量数据汇交和增量数据接入工作进行督导调度,把每月的通报成绩计入不动产工作考核成绩,对于省厅通报中有扣分情况的,要向市局汇报存在问题的具体原因及整改措施,并立即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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