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5 浏览次数:


济自资规字〔2022〕100号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转发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安全

生产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安排部署,结合全市“四位一体”深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市局制定了《关于开展2022年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济自资规字〔2022〕89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全市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汶自资规字〔2022〕12号),明确了做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规定、重点工作、保障措施,内容全面,措施有力,特别是基本规定夯实了测绘资质单位的内、外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落实、操作流程,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现将汶自资规字〔2022〕1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全市“四位一体”深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的认识,切实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把做好当前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县(市、区)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掉以轻心的思想,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市局开展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本辖区内实施测绘活动的单位和项目实行全方位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压紧压实测绘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督导测绘单位建立、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员责任制、测绘内外业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制度,不定期组织检查测绘单位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情况和项目施测前“开工第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测绘单位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制,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要我做安全”到“我要做安全”的转变,持续提升测绘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三、进一步统筹做好测绘行业日常监督与安全生产,构建市县联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体系。要在开展测绘资质年度检查、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测绘项目登记备案、测绘成果汇交等各项日常监督工作时,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要将安全生产与执法治违工作结合起来,不能片面的认为安全生产与依法测绘没有任何关系,坚持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等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严查测绘活动中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查出借资质和租借资质的行为、严查超越测绘资质许可范围进行的测绘活动,要严格执行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确保测绘成果数据安全。要结合本地自然资源禀赋条件,按照市局济自资规字〔2022〕89号规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明确本地区测绘单位和项目安全生产内、外业检查的内容标准,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经验做法,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附件: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汶自资规字〔2022〕12号).pdf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25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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