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四项措施保障巡林活动常态化运行

发布日期:2022-04-02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荒山绿化三年行动暨深化林长制改革会议精神,济宁市按照省、市林长制工作巡查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林长巡林工作,健全完善林长巡林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林长制工作成效。

建立清单化目标管理机制以林长制工作为统领,出台了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要点,共6大类18项,推进林长制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时,制定了市级林长责任区工作任务清单,建立“月通报+季调度+年考评”机制,确保任务完成。

建立常态化巡林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加强林长巡林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巡林活动,明确了各级林长巡林次数,规定了巡林具体工作内容以及采用的巡林方式。

建立巡林提醒制度在春季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期等林业重点工作时段,以巡林活动提醒函的形式,提醒告知相关林长、责任单位及时开展巡林,督促指导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巡林工作顺利推进。

强化林长办履职尽责市林长制办公室为每位市级林长明确一个市直部门为联系单位,并配备一名县级干部为巡林助手,一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县级林长制办公室制定巡林活动方案。同时,制作了巡林工作手册,将责任区基本情况、林长职责、工作任务、制度文件纳入其中,让林长及时掌握林长制相关工作情况。(林草科:郝淑波)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