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支持沿黄25县(市、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解读①

发布日期:2022-11-19 浏览次数:

2022年11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沿黄25县(市、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提出8个方面30条措施,集中优势资源,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率先突破、作出示范。涉及自然资源领域共10条,其中牵头措施4条,配合措施6条。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推进沿黄生态廊道规划建设和黄河三角洲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开展黄河滩区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省级财政统筹资金重点支持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修复、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等重点工程。加大对东平县等南水北调东线重要水源保护地转移支付力度。对沿黄县级行政区域年度新造林,经省级复核造林上图成果后,省级财政给予资金补偿。(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山东黄河河务局配合)  

政策解读:此项政策主要包括部分内容一是推进沿黄生态廊道规划建设对沿黄县级行政区域年度新造林,经省级复核造林上图成果后,省级财政给予资金补偿。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森林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鲁财资环〔2021〕35号),对山东省各市实行新造林补偿。对各市年度新造林,经省级复核造林上图成果后,按照实际面积由省级财政给予补偿,其中新增造林每亩补助不超过800元,退化林修复、农田林网和见缝插绿每亩补助不超过400元。二是开展黄河滩区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例如,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抓手,统筹黄河流域空间保护利用格局,增加流量、盘活存量,腾出更多发展空间,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助推乡村振兴。目前,梁山县13个黄河滩区迁建增减挂钩项目已全部通过市级验收,共节余指标2339亩,其中已预支增减挂钩节余指标1420.75亩。

重点工作一是全面落实造林结果落地上图。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对2022年度合法合规绿化成果,在国家造林落地上图系统中做到应上尽上,积极争取省级资金补贴。二是科学合理安排绿化新项目。组织相关县,依据造林空间适宜性评价结果,梳理摸排荒山、沿黄生态廊道和环南四湖生态带等重点造林空间,提前谋划2023年造林计划。三是稳妥有序推进增减挂钩等工作。加大黄河滩区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提升滩区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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