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发布2022年第1号总林长令

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


济总林长令﹝20221号 

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令

 

各级总林长、林长,林长制办公室:

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全市各级林长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切实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履行林长职责,逐级压实责任。各级林长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亲自动员部署,直接督导落实,切实发挥林长制“一长两员”(林长+护林员+防灭火巡查员)作用,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工作长效机制。各级林长要在责任区域内常态化开展巡林督查,尤其在重要时间节点,加密巡林频次,护林员、防灭火巡查员要落实网格化管护职责,确保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到位。

二、严管野外用火,强化源头防控。森林防火期内,除经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森林内及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正常住户居住区除外)进行烧荒、焚烧农作物秸秆、吸烟、野炊等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各级林长要组织对特殊人群重点监管,严格落实家庭监护责任、镇村监管责任。各级林长要组织在进山入林路口设立检查站(点),严防火源进山。

三、加强隐患排查,筑牢安全防线。各级林长要定期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紧盯看牢重点部位和关键区域,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护住林;要积极开展野外火源管控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

四、强化精准预警,做好应急处置。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联合会商、滚动研判,及时发布火险预警信息,提高火险预警和应急响应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精准度;要加强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视频监控保持良好运行,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做到打早、打小、打了;要强化底线思维,科学指挥扑救,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人为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的底线。

五、科学布防力量,完善基础设施。市、县、镇三级要健全森林防火机构队伍,加强防灭火专业队伍建设,做到备战靠前驻防;要加大防火资金投入,保障队伍运行,加快推进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防火物资储备,全力保障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

六、密切沟通合作,做到联防联控。各级林长要统筹调度,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防、专业救、抓统筹,自然资源部门专业防、早期救、管行业,公安机关破火案、保治安、协助防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财政、农业农村、气象等部门以及媒体机构的支持保障作用,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森林防灭火工作取得实效。

七、开展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各级林长要广泛发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知识,提高群众避险自救能力,增强全民防火责任和意识。要加大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深入挖掘宣传防火工作的亮点和优秀人物事迹,要公开曝光森林火灾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构建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支持森林防火的工作格局。

此令。

 

 

济宁市总林长:林红玉

于永生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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