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倡使用标准地图服务的函

发布日期:2022-11-11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方便各单位使用各类地图,自然资源部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均已上线标准地图服务业务。现将使用标准地图的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标准地图服务地址

(一)自然资源部标准地图服务网址:http://bzdt.ch.mnr.gov.cn/。

(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标准地图服务网址:http://bzdt.shandongmap.cn/home。

二、标准地图种类

(一)目前自然资源部网站发布的标准地图包括中国地图269幅,世界地图79幅,专题地图11幅。标准地图有JPG、EPS两种数据格式,地图幅面分为64开、32开、16开、8开、4开、对开等。

(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标准地图包括山东省系列地图标准样图52幅,设区市系列地图标准样图672幅,县(市、区)系列地图标准样图4760幅,专题地图39幅,合计5523幅。地图图种分为基本要素版、政区版、自然地理版、水系版、交通版、旅游版、政区英文版7个版本。标准地图有JPG、PDF两种数据格式,地图幅面分为对开、4开、8开、16开、32开、64开、128开等。

(三)在线地图。标准地图服务平台上设置了在线地图功能,用户在确定制图区域后,根据需要选取地图专题,编辑要素的颜色,增加点、线、面标记与文字,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表格数据生成统计图表,制作出个性化地图,最终以图片格式输出地图。

三、使用注意事项

各单位根据工作需求在标准地图服务网站可免费浏览、下载标准地图,使用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直接使用标准地图时需要标注审图号。

(二)根据需求选择地图种类、大小等,不得对地图进行缩放等改变原始大小的操作。

(三)需要编辑EPS格式地图时,建议使用Adobe Illustrator软件。

(四)对地图内容编辑(包括放大、缩小和裁切)改动的,公开使用前需要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

(五)标准地图不能满足需要时,须委托具有地图编制测绘资质的单位编制地图,并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

(六)自助制图生成的地图,公开使用前需要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

四、其他建议

为减少资金投入、杜绝“问题地图”,请鼓励、倡导直属部门及有关单位使用标准地图服务。

联系人:韩肖肖,咨询电话:2343031。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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