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至3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丰歌带队,对接任城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开展城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督导帮扶工作。市局批而未供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工作专班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听取了任城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总体推进情况,然后一宗地一宗地的详细了解未处置的原因、卡点,针对压覆、文勘、环评手续办理,零星地块供应,棚改土地收储等,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置指导意见、方法;涉及其他部门手续办理遇到障碍的,立即联系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讨论政策、征询意见,当场化解了这些处置中的问题。
会议强调,现在已到第四季度,时间紧迫,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到了攻坚阶段。要深化清查,落实措施。按照《济宁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分类实施指导意见》《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处置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通知》(济政字〔2022〕33号)文件要求,用足用好政策,依法依规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争取提前完成省厅和市里下达的工作任务目标。(储备规划中心:刘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