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济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修订,形成修订版初步成果,3月份征求了市直相关单位、部门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本公告公示期30日,自2021年3月29日-2021年4月28日。
请在公示期内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其中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网站公示稿征求意见)济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pdf
联系人:石爱井 联系电话:23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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