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凫山水泥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1-03-02 浏览次数: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精神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7〕300号)要求,现将拟同意通过的《山东宏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凫山水泥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张海燕  0537-2670679。

附件:《山东宏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凫山水泥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意见(附专家名单).pdf

《山东宏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凫山水泥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文本.pdf

《山东宏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凫山水泥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说明.pdf


                                    20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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