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芳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李玉财
不动产坐落:金梭小区11号楼03单元1层03-102号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65.1平方米
附属物: 储藏室7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任城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7-6563068
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