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证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1-01-22 浏览次数:

鞠洪江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位于:济宁市红星东路北如意嘉园小区第A4座01单元1层0102号房的他项权证书(济宁市房他证字第20110359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刊登遗失声明,现声明该他项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鞠洪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20211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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