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精神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7〕300号)要求,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泗水泉林水泥配料用泥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张海燕 0537-2670679(电话/传真)。
附件:1.《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泗水泉林水泥配料用泥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文本.pdf
2.《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泗水泉林水泥配料用泥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意见(附专家名单).pdf
3.《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泗水泉林水泥配料用泥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说明.pdf
2020年8月7日
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泗水泉林水泥配料用泥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泗水泉林水泥配料用泥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意见.docx
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泗水泉林水泥配料用泥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