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9 浏览次数: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19日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突发性地质

灾害应急预案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属于济宁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适用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置突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一、主要工作职责

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二、组织指挥与职责分工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成立市局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指挥和协调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

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科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防灾督查组、预警研判组、应急调查组、青年突击队、后勤保障组(附件1)。

(一)应急办公室

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综合科、防灾减灾办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1.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的响应级别提出启动和终止本预案的建议;

2.部署应急值班及应急保障;

3.负责地质灾害信息的接收、核实、灾险情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

4.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局应急指挥部领导重要讲话材料起草工作。

(二)防灾督导组

防灾督导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防灾督导组负责联系对应县(市、区)(附件2)。防灾督导组根据强降雨气象预报的影响程度及区域,科学灵活地协助、指导、检查、督促当地政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

主要职责:

1.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防御地质灾害的指示精神;

2.检查防灾预案、值班、巡查、监测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3.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响应工作;

4.反馈工作情况和各类防灾信息。

(三)预警研判组

预警研判组设在局防灾减灾办,组长由局防灾减灾办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整治中心环境监测科相关人员及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组成。负责突发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分析研判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发展趋势,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响应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

主要职责:

1.承担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警)工作;

2.根据台风暴雨的发展趋势,分析研判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及发展趋势;

3.根据地质灾害预报等级及覆盖面,及时向应急办公室提出相应应对措施;

4.指导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险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调查组

应急调查组设在局防灾减灾办,组长由防灾减灾办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测绘地理信息科、市勘测院、市土地资源勘测大队、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及技术支撑单位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视情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较大级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准确了解地灾现场情况,判定出地灾产生原因及危害严重程度。

2. 依据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和预警研判结果,应急调查组及时抵达指定片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灾(险)情评估,提出客观合理的应急处置对策建议。

3.对于地灾事故现场危害性大、危险性高,人员暂时难以进入准确判断现场情况、缺少现势性强的地理信息数据的情况时,可适时组织相关技术支撑单位进行现场应急测绘,以便及时掌握地灾现场现状。

(五)青年突击队

青年突击队设在市局人事科,组长由人事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局机关党委、防灾减灾办相关人员和青年志愿者组成。

主要职责:在市局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应急抢险救灾的突击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设在市局办公室,组长由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局综合科、财务审计科、防灾减灾办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物资采购、车辆调度、安全保卫、接待服务、会务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防汛信息的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等工作;

3.负责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和信息网络的运行维护,保障远程会商系统正常运行。

三、预案启动

(一)准备启动

当市应急管理局启动突发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时,应急办公室先行到岗,提出启动本预案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本预案。

(二)全面启动

当市应急管理局启动突发地质灾害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全面启动本预案,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召集各应急工作组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通报汛情,宣布全面启动本预案。

四、应急响应方案

根据市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等级设置应急响应方案。

(一)Ⅳ级应急响应方案

1.应急办公室主持召开防汛防台会商会议,人员进岗到位,做好24小时应急值守,信息指令的上传下达并及时掌握收集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向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

2.应急调查组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待命。

3.预警研判组加强与气象、城乡水务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雨水情和台风动向。

4.后勤保障组做好防汛防台信息的宣传报道及视频会议的通信保障工作。

(二)Ⅲ级应急响应方案

1.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各工作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各工作组全部进岗到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2.应急办公室收集整理防台工作动态,做好地质灾害信息的接收、核实、灾险情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

3.防灾督导组视情分赴各地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预警研判组密切关注雨水情和台风动向,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警),分析研判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及发展趋势。

5.应急调查组视情进驻片区,一旦发生灾(险)情,立即开展工作,查明灾(险)情及发生原因,分析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建议。并在调查结束后及时提交应急调查报告。

6.后勤保障组做好应急用车调派、上级工作指导组接待服务、工作人员后勤、防汛防台部署视频会议的通信等保障工作,加强防汛防台信息的宣传报道。

(三)Ⅱ级应急响应方案

1.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指挥各工作组按职责开展工作。

2.防灾督导组分赴各地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应急办公室收集整理工作动态,做好地质灾害信息的接收、核实、灾险情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

4.预警研判组持续关注雨水情,加密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实时预警,分析研判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及发展趋势,并指导各县(市、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工作。

5.应急调查组立即进驻片区,一旦发生灾(险)情,即刻开展工作,查明灾(险)情及发生原因,分析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建议,并在调查结束后及时提交应急调查报告。

6.后勤保障组做好应急用车调派、上级指导组接待服务、工作人员后勤、防汛防台部署视频会议的通信等保障工作;做好媒体协调、记者接待,加强防汛防台信息的宣传报道。

(四)Ⅰ级应急响应方案

1.各工作组按职责开展工作,局全体人员取消休假,在岗待命。

2.应急办公室做好紧急工作会议、防御指令的各项材料准备,收集整理防台工作动态,做好地质灾害信息的接收、核实、灾险情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

3.防灾督导组分赴各地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预警研判组持续关注雨水情,加密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实时预警,分析研判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及发展趋势,对地质灾害气象风险发展趋势进行研判,为领导决策指挥提供技术支撑。

5.应急调查组一旦发现灾(险)情,即刻开展工作,查明灾(险)情及发生原因,分析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建议,并在调查结束后及时提交应急调查报告。

6.青年突击队做好应急抢险工作工作。

7.后勤保障组继续做好各项保障服务工作。

五、响应结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发布应急响应结束:

1.市应急管理局结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2.通过应急调查组和专家认定,认为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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