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照】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启用电子证照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21 浏览次数:

为推进电子证照在不动产登记业务中的应用,简化业务手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2020年12月21日起启用电子证照,办理业务的群众出示电子证照(可通过“济时通”、“爱山东”手机APP客户端申领),即可在我市各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当前启用的电子证照包括:电子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电子不动产权证、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已通过市大数据中心共享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办理相关业务时无需再出示实体证照。随着各部门电子证照的不断完善,中心将不断扩大电子证照认证范围。

特此通告。

 

 

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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