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王雪旸)

发布日期:2018-10-24 浏览次数:

王雪旸因保管不善,将济宁市房权证济字第2015010802号(坐落:济宁市都市花园22号楼东单元九层0901号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雪旸

2018年10月24日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下一篇: